环境敏感点调查

2020-09-07
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中所称环境敏感区,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、文化保护地,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。
    环境敏感区:
    ——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文化和自然遗产地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;
    ——基本农田保护区、基本草原、森林公园、地质公园、重要湿地、天然林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、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、越冬场和洄游通道、天然渔场、资源性缺水地区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、封闭及半封闭海域、富营养化水域;
——以居住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、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,文物保护单位,具有特殊历史、文化、科学、民族意义的保护地。
承担并完成多家企业环境敏感点调查及保护措施研究工作。
    主要内容:
查找制约企业发展的环境制约因素,为科学制定开发规划,找出目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,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行动计划。
    1、查清环境敏感点数量、分布、位置,在开发方案中进行避让,避免发生违法行为。
    2、对环境敏感区附近的施工作业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,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、破坏环境敏感区的施工作业项目进行否决。
    3、适时、有效地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。
    4、制订《环境保护行动计划》
        ——避让措施(政策禁止开发的区域);
        ——保护措施(环境敏感、但政策允许开发的区域);
        ——恢复措施(生态系统脆弱的区域)。
    5、 加强环境管理,为强化综合整治提供科学依据。
    6、指导区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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